【資格條件】
- 國內外大學學士(含)以上學歷,碩士尤佳(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,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)
- 熟悉 Office 軟體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
- 具英文能力證明者尤佳(非必要,但若能檢附相關英檢證明尤佳)
- 具跨單位溝通、協調能力;可主動規劃工作,且抗壓、勤勞者。有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- 擅長文字撰寫、重點摘要與組織歸納,及資料蒐集彙整。
【工作項目】
- 執行教育部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業務。
- 協助辦理系所自我評鑑、跨領域學分學程評鑑、遠距課程作業評鑑 (含辦法及問卷)相關業務。
- 執行校園友善培力委員會-教師教學發展組事宜
- 辦理外籍教師免費學華語(與華語中心合辦)
-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
【工作地點】
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
【起聘日期】
預計115年10月起聘。
【其他備註】
一. 依「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」
學士級第一級265薪點起敘,每月36,861元。
碩士級第一級300薪點起敘,每月41,730元。
【或依「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」助理管理師255薪點起敘,每月37,080元】
二. 如有職前年資且符合本校「聘僱人員採計曾任年資提敘薪級原則」,得視計畫需求及經費酌予提敘。
【面試/業務測驗】
一. 業務測驗(40%):公文寫作或計畫書撰寫
二. 面試(60%)
【說明】
- 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10月7日止(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,本校得酌予延長期限)
- 資料初審後,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試及業務測驗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擇優備取2名,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。
- 自到職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,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,續予僱用。
- 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,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不得異議。
- 應徵人員不得為本校校長、本單位或本計畫案之各級主管、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- 報名本職缺者,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基於公務需要,得向教育部、法務部、警察局等有關機關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如經上開機關登錄有案,且符合性平相關規定不得僱用規定之情事,本校依法不予僱用。
【應備資料】
一. 報名應檢附文件(※應備證明文件未齊全者,視同資格不符):
- 履歷表(含個人簡歷表、自傳、學經歷、專長等有利應聘之資訊)
- 畢業證書影本,如係國外學歷,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證明。
- 相關證照影本或專業能力證明
二. 請將以上資料以Email至(僅收電子檔案,不需另寄紙本):10409086@gs.ncku.edu.tw,並請於email主旨/信封註明「應徵〔專案工作人員〕-姓名」